【#官方回应合江荔枝农残超标罚款是否过重#】#四川合江荔枝农残超标将被罚款#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四川上反映:合江县今年出台荔枝种植管理新规,要求今夏荔枝不能有农药残留,但未说明标准,也未组织大规模学习,只由各村党支部书记转达。违者没收卖荔枝个人所得,且处罚款5000元到1万元,是否处罚过重?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回复:一、关于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与公开的问题:我局对荔枝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管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6)。2026年已印制5万套《荔枝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要点》《荔枝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宣传资料,明确了荔枝上准许使用的8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
二、关于宣传培训组织与覆盖的问题:我局自2026年5月印发专项治理方案以来,构建了县、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宣传网络。除召开县级层面培训会部署工作外,主要着力于推动宣传重心下沉,组织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村“两委”通过召开院坝会、深入田间地头等多种形式,将国家标准和科学用药技术要点送达农户。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组织各类培训宣传会100余场,线下发放《荔枝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要点》《荔枝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宣传资料4万余套。
三、关于行政处罚依据与裁量合理性的问题:一是对于普通农药残留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对农户罚款:500元—5000元;处置措施包含责令停售、召回销毁、没收本次涉案荔枝违法所得。二是对于使用禁限用农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对农户罚款:1000元—10000元;处置措施包含责令停售、召回销毁、没收本次涉案荔枝违法所得。
根据《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对普通农残超标,初次违规、超标轻微、主动配合整改、无危害后果的农户,一般从轻处罚,多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处理,或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对违规使用禁限农药、拒不配合、大批量流入市场等严重情形,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http://t.cn/AXSDaIJ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