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狗将路人撕咬致死主人获缓刑#
说实话,看完这个判决我真的有点生气。一个人,就因为嫌狗打闹影响上厕所,随手解开两条比特犬的铁链,活生生把路人咬到颈动脉破裂、当场死亡——最后判三缓三,等于一天牢不用坐?
法院说是过失,可你明知道养的是禁养烈犬,明知道比特犬一旦脱缰会要人命,还主动解开链条,这真就是“疏忽大意”四个字能盖过去的?跟故意放狗有什么区别?
更让人寒心的是那句“赔偿谅解”——家属拿了赔偿签谅解书,很多时候是现实的无奈,人没了,活着的人总得活下去。但这不该成为肇事者免于实刑的护身符啊。一条人命,三年都嫌少,还缓刑?怎么说也该进去蹲几年吧,不然以后谁还把养大型烈犬当回事?谁还把公共安全放眼里?太离谱了。 http://t.cn/AXSDaE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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