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刀王
26-06-29 20:44 微博认证:好物发现官 科技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解开绳,路人被活活咬死。判三缓三。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评论区几乎是一边倒的错愕与愤怒。不是因为大家不懂法,而是“过失致人死亡”这个定性,在比特犬这种禁养烈性犬面前,显得太过轻飘。

法院的逻辑很清晰:自首、赔偿、获谅解、认罪认罚,一套组合拳下来,缓刑似乎合乎程序。但公众的痛点在于,当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主人“图方便”而消逝时,金钱赔偿换来的谅解书,是否真的能等价抵销那份对公共安全的极端漠视?

更让人意难平的是对比。此前有人毒死家犬被判四年实刑,损害的是财产;如今烈犬撕咬致死,夺走的是人命,量刑却出现了倒挂。这不是在质疑司法公正,而是在叩问:在涉及高危禁养犬的管理上,我们的法律评价体系,是否低估了那种“明知危险却放任”的主观恶性?

如果“赔钱+谅解”就能让致命过失轻松落地为缓刑,那对于守规矩牵绳的市民来说,公平又在哪里?#主人解开狗绳2只狗将路人撕咬致死#

发布于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