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解开狗绳2只狗将路人撕咬致死#重庆彭水一男子宁某遛狗时嫌狗打闹影响上厕所,竟解开两只烈性比特犬的狗绳,致一过路女子被撕咬致死;法院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因“判三缓三”且明显轻于此前“毒狗判四年”等案例,判决引发巨大争议。
众多网友质疑罪名定性——主动解开烈性犬绳索后放任其脱离控制,是否已超出“疏忽大意”的过失范畴,接近间接故意?有评论指出,比特犬属于攻击性极强的禁养犬种,狗主人明知解绳后存在高度危险仍放任不管,难言单纯“过失”。
法院将宁某的行为定性为“疏忽大意”——应当预见解绳后烈犬可能伤人,却因疏忽未预见。无证据表明其主观上追求或放任他人死亡,故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