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获赔80万弟弟拿74万姐姐3万#
母亲因车祸获得80万元赔偿款,父亲擅自做主,只分给两位姐姐共计6万元,每人3万,剩余全部款项都交由弟弟独自保管。
长久以来,国内传统观念一直讲究财产传男不传女,默认家中财物理应留给儿子,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这种思想也一直影响着遗产分配。遗产与车祸赔偿款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遗产在父母双方共同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由父母自行处置分配。
而车祸赔偿款并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父亲、儿子、女儿享有同等分配份额。有女儿自身生活困难,体谅父亲处境,想着父亲可以适当多分,父亲便借机将全部赔偿款交由儿子持有,名义上代为保管,实则依照民间旧俗偏袒儿子,不过是掩人耳目。
法律不讲人情世故,更不能依靠亲情感情划分赔偿款比例。两位女儿完全有权通过法律诉讼,向父亲追回属于自己的份额,要求依法平均分割。这笔赔偿款,父亲没有任何权利私自决定分配比例,偏袒儿子独自占有。民间习俗终究要遵从法律规定,姐妹二人理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亲属之间看重亲情,和平协商分配也未尝不可,在顾及手足亲情的前提下私下商议,份额略有出入情有可原,但整体必须公平合理,绝不能像如今这样,将绝大部分赔偿款全部偏袒分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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