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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9 17:31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滨州)

滨州一医院被处罚!

近日,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公示了一则处罚,滨州市中心医院将部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项目,其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且未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确有必要立案调查。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其做出滨医保罚字﹝202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45.8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