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王凯
26-06-29 17:22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谢娜演唱会取消,如果是因为某个报纸的点名批评所致,我个人坚决反对。

无论谢娜个人演唱水平如何,观众愿意买票,那就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官方部门不该介入。

除非违背公序良俗,官方部门不应该对文娱活动作主观评判,并以此决定禁止。

否则,若以个人主观进行评判,相较于谢娜的演唱会,我觉得四渡更不该出现在观众眼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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