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恩泽
26-06-29 16:52 微博认证:健康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无忧传媒天价违约金引争议##裘代表爆料无忧签约套路##健闻登顶计划# MCN一出问题,舆论很容易天然站达人:“没有这个达人,谁知道你这家公司?”

这话当然有道理。因为账号最终面对观众的,是一个具体的人。观众喜欢的是他的脸、性格、表达、审美、情绪价值,不是公司营业执照。

但换个角度想,一个人的爆火,真的只和这个人本人有关吗?我觉得也不完全是。

一个人能火,首先肯定要有自己的特质。可能是幽默,可能是有文采,可能是长得好看,可能是会聊天,可能是身上有一种普通人学不来的松弛感。没有这些底子,公司再会包装,也很难凭空造一个爆款出来。

可反过来,如果没有团队帮他选题、剪辑、拍摄、投流、商务、账号定位、热点判断,甚至每天催更、复盘数据,他真的一定能火到那个程度吗?也未必。

很多达人最开始不是不优秀,而是不知道怎么把优秀变成内容。
你会说话,不等于你会做短视频;
你有故事,不等于你会做账号;
你长得好看,不等于你知道镜头里怎么好看;
你有流量,不等于你接得住商业化。

所以达人和MCN本来就不是单向施舍关系,更像是一场共同冒险:达人提供人设、内容生命力和不可替代性;公司提供方法、资源、运营和商业化能力。火了以后,双方都应该承认对方的贡献。

但问题也恰恰在这里。既然是共同冒险,就不能赚钱的时候说“这是公司培养的”,解约的时候说“你人也是我的”。公司可以拿回合理投入,可以主张合同权益,但不能把违约金设计成一种人生枷锁。

达人不是流水线产品,MCN也不是慈善机构。双方都别把自己说得太委屈。

真正需要被讨论的,不是“到底是谁成就了谁”,而是:公司投入和达人自由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边界。培养可以被尊重,合同也应该被尊重。但任何一种合作,最后都不应该变成“你火了是我造的,你想走就得倾家荡产”。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