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到了郑祖安先生的观点:如前所述,中国的旅馆在当时的上海习称为“客栈”。有意思的是,新建的西洋旅馆,却并未“入境随俗”,普遍地另被翻译成与旧称可加区别的一种新通名。这在全国好象形成了一种格式。这就是:在北方多被称为“饭店”,在南方则多被称为“酒店”。不过最初的南北之分不是以现今的长江来划分的那种概念。起初外国人是站在广州的位置上来看中国,这样,就连上海、江南等地,都被看作属于“北方”、“华北”的范围。于是从哈尔滨到奉天,到北平、天津,到武汉、南京、上海,这一大片的“北方”之地的西洋旅馆,一般都叫成了“饭店”,只有南方沿海和昆明等城市,才大多叫作“洒店”,如广州当时有:东亚酒店、花旗酒店、大东酒店、万国酒店等,昆明有商务酒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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