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遭起诉索要赡养费,女儿称系强奸所生拒付二审败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湖北恩施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女儿李某上诉,维持每月向父亲廖某支付500元赡养费的判决。
64岁的廖某身患疾病、无房无稳定收入,起诉女儿,要求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李某拒绝给付,理由有三:自己是父亲强奸母亲所生、父亲从未尽抚养责任、早年离婚协议写明父亲放弃索要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拿不出任何证据佐证“强奸生育”一说,且其母亲事后自愿与廖某登记结婚,该说法与事实相悖。同时法官释明,赡养父母属于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依靠夫妻离婚协议免除,也不直接以父母当年是否抚养子女作为履行前提。
综合老人生活困难的现状与女儿经济条件,法院最终裁定每月支付500元。此案也提醒大众,法定赡养责任不受私下约定约束,若无充分确凿证据,仅凭主观说辞无法免除赡养责任。 http://t.cn/AXSg0v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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