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湖北恩施中院二审驳回女儿上诉,认定其“强奸所生”主张无证据支持,维持每月向从未抚养她的生父支付500元赡养费的判决。
案件核心事实
判决结果:女儿李某每月需向64岁生父廖某支付500元赡养费,廖某原诉求为每月1500元,后改判为500元。
生父情况:廖某无稳定收入、患病且无住房,每月养老金仅100余元。
女儿经历:李某出生后由母亲独自抚养成人,生父从未履行过抚养义务。
发布于 湖北
#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湖北恩施中院二审驳回女儿上诉,认定其“强奸所生”主张无证据支持,维持每月向从未抚养她的生父支付500元赡养费的判决。
案件核心事实
判决结果:女儿李某每月需向64岁生父廖某支付500元赡养费,廖某原诉求为每月1500元,后改判为500元。
生父情况:廖某无稳定收入、患病且无住房,每月养老金仅100余元。
女儿经历:李某出生后由母亲独自抚养成人,生父从未履行过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