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算吐个黑泥顺便求助一下。
刚入职一年的小学在编教师,是副科但入职就带班主任和主科,本人反映过毫无意外地被驳回。
班主任要预备前10分钟进班,我一点也不想当班主任所以也不积极,经常会晚几分钟到校(上班打卡时间没迟到,只不过班主任进班迟到),就算来的早我也在办公室呆着不想进班,学校查班主任进班我经常没到,觉得大不了就扣点班主任费,但是近期得知领导对我没有及时进班不太满意,我的意见就是看我不满别让我当班主任,又觉得这个做法是不是有点不太好🥹下个学期估计我又是班主任,我要不要改改呢还是继续下去直到领导看不惯我撤了我班主任?(怕被穿小鞋)
第二个问题是,学校默认没课的时候可以提前走(有文件说明),就是需要写个条,我在完成我的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后,没啥事就写条走了,但是近期也是从同事那得知,领导让她转告我说我走得太早了,让我收敛点,说我现在还在考察期。可是我完全按照规定该走的流程一点没差,也没说放着我的工作不做就走,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啊?怎么别的老师可以提前走轮到我都不行了,就因为是新教师?(提前走是因为本人异地编,学校没有食堂所以中午想提前回去做饭,这样还能午睡,如果放学点走再做饭中午就休息不了了,一周有两次或者一次提前一个小时走,完全符合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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