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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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学法律#王利明《目的落空作为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选读【载#东方法学# 2026年第3期(总第111期)】

根本违约制度可以对合同解除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只有在一方违反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如果违约方仅构成非根本违约,则另一方无权行使解除权。正如《公约》第51条所规定的:“买方只有完全不交付货物或者不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约时,才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例如,卖方出售的货物被污染且不符合明示的质量标准,构成根本违约。由于合同的解除涉及各种违约形态,因而对解除权的限制也应根据各种违约形态来决定,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形。@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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