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看完这个判决心里五味杂陈。
女子从小到大全程由母亲独自抚养,生父几十年缺位,没有尽过一天养育责任。
等到对方年老生病、无房无收入,转头就起诉索要每月1500元赡养费。
女儿上诉,说自己是对方强奸母亲生下的孩子,想要免除赡养义务,却因为拿不出有效证据,二审依旧败诉,必须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
法律明确赡养是法定强制义务,不能用离婚协议免除,也不能单纯以“没养过我”拒绝赡养。
情理和法理的拉扯,大概是这件事最让人纠结的地方。
没享受过一天被抚养的温暖,成年后却要为血缘买单,换谁都会觉得委屈。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