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糖律姐
26-06-29 12:27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看陈露自媒体的评论,大家把她前后不一致的言论做了对比,反正都是你自己的说的,怪不了别人。

当初陈露追的霍尊,恋爱期间基本是霍尊在承担恋爱费用,然后陈露主动提出分手,又与他人恋爱未果,又来找霍尊,未达到目的,就要求给800万,霍尊拿不出这笔钱,陈露就在自媒体上写小作文。

结果陈露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

5年后,陈露开了个无犯罪记录,又开始小作文视频,每逢霍尊有演出必去实名举报,同时联合有商业诋毁前科的网红在网络上威胁霍尊,“你这种咖位,我收拾起来太容易了”。

看完这段恋爱经过,任谁都受不了,男人是你追的,分手是你自己提的,与他人恋爱未果后有要求复合的还是你,,不复合就狮子大开口,刚开始要2000万最后看霍尊实在是没有,改口900万,满足不了就开始各种作妖。

霍尊这里就像菜园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是进是出得有陈露说了算,得不到你就毁掉你!

多么畸形、变态的心态。

也许网友们会说,两人相识有13年,陈露现在也有34岁,而且两人分开都有5年了,现在这样闹到底是为什么,陈露到底想干什么?

不清楚,连她自己多不清楚啊,反正这辈子就耗在这件事上。

中邪了。

但有一点律姐不得不说:穿鞋的不一定永远怕光脚的,但穿鞋的男(女)的,一定永远怕光脚死缠烂打的前女(男)友。

对于婚恋中的男女来讲,必须得明白一个世俗的生存法则,找对象就是你人生最大的一笔风险投资,找的好人生皆坦途,找的不好就是万劫不复,余生不安。

对于家长们来讲,孩子和谁交往,和谁恋爱,是需要家长基本把关的,而不是放任自流,只要孩子愿意就行。

万一碰到类似陈露类型的男女呢?

轻则破财重则要命。#陈露霍尊和解多次未果#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