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以护剧为名敲诈剧组艺人被抓#给很多艺人和作品长期发黑稿的同时,有没有给某些固定艺人极其作品长期发红稿?区区12人是怎样做到长期操控一个互联网平台舆论生态的?他们成立的所谓“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不是与某些固定艺人存在某种关联?有道是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房子里实际已经到处都是蟑螂了,那么这种被官方明确定性的敲诈行为,是仅此一家,还是早都泛滥成灾了?最后的最后,也是关键的关键,文艺作品的话语权,应该掌握在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普通观众手里,还是这种可能小学都没毕业却凭着各种“技术”手段人为操控舆论的自媒体运作组织手里?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