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sCrimson
26-06-29 11:42 微博认证:音乐博主

近年来,网络水军涉及罪名主要包括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等。另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网络犯罪的判例也逐渐增多。

这个新闻是典型的敲诈勒索罪,这个罪名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MCN机构通过长期雇佣网络写手、利用人工智能体控制多个"大V"账号,在电视剧、综艺播放期间故意制造负面舆论,然后向剧组和艺人要求购买"护剧"服务,否则拒不删帖。

这个行为实际是个组合违法行为,表面上看是一般网络侵权,涉及《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但通过制造负面舆论→让受害方承受压力→借机要求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敲诈,本质上是通过制造威胁迫使受害方交付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因为是注册MCN公司,因此法律责任主体可能包括商家、写手、MCN机构。如果MCN与写手之间是雇佣关系,则写手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工作行为,其法律责任由MCN机构先代为承担。

当然一个MCN公司可以长期在各个平台聚粉千万并作出上述行为,相关平台是否履行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咱就不知道了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