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 【他讲的道理,咱听得懂信得过!——记交通系统新时代“枫桥式”执法大队长许天明】@陇南政法 文县境内山岭纵横,高速公路沿河谷贯通全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文县大队大队长许天明,这名“80后”党员干部,用7年基层执法经验探索出“事前明理、事中析理、事后通理”工作法,让“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路政执法一线落地生根。2026年,他被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评为新时代“枫桥式”执法大队长,其带领的大队被誉为“最有温度的执法队伍”。
事前明理:普法前移筑牢安全防线
“执法工作重在防患于未然。”这是许天明对“枫桥经验”中“源头治理”的深刻理解。
文县大队辖区地处山区,沿线执法环境复杂,他把“事前明理”作为第一道防线,让路政执法车变“普法宣传车”,村镇集市成“流动普法课堂”。
2025年汛期前,文县下柳园白水江大桥桥下突现一栋紧挨桥墩的砖房,建材杂乱堆放。砖房的主人拍着胸脯叫嚣,不愿拆除违建,许天明毫不退缩,带队连日驻守一线,拿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逐条讲解,用桥梁荷载计算数据算清“安全账”。最终砖房主人主动拆除违建。事后,许天明以此为例在周边12个村镇开展“以案说法”,让“公路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扎根乡土,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事中析理:法理交融破解难题
“执法不是冷冰冰的刚性约束,而是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许天明对“事中析理”的实践,完美诠释了“枫桥经验”中“化解矛盾在基层”的要义。
面对文县后坝村白水江大桥桥下历史遗留违建,尽管赔款早已兑付,当事人仍阻挠拆除。许天明坚持程序规范与透明执法,核实证据、锁定法律依据,邀请专家评估形成鉴定报告。经十余次上门沟通,他用“刚性制度+柔性疏导”的方式,透彻说明利弊与法律后果,最终让当事人认识到严重性,自愿配合拆除,成功化解这起多年积案。
这种“说理式执法”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更提升了执法公信力。正如当地村民所言:“许队长讲的道理,咱们听得懂、信得过。”
事后通理:疏堵结合守护民生温度
“执法结束不是终点,群众的获得感才是检验成效的标准。”许天明把“事后通理”作为践行“枫桥经验”的关键举措。
文县临江镇高架桥下曾长期被农户堆放木材、农具,整治后屡次反弹。他没有简单“一禁了之”,而是逐户走访了解后得知村民困难:农户家中空间狭小,堆放实属无奈。许天明协调镇政府建起3处规范化堆放场,免费供农户使用。同时组织多轮座谈,以真实案例警示桥下堆积物的火灾隐患。如今桥下空间整洁有序,乱象不再复发。
这种“标本兼治”的做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许天明看来,“路政执法的终极目标是让公路更安全、群众更便利”。
2026年清明节,陇南一收费所因车流量激增拥堵,他带队在现场疏导6小时,帮司机推抛锚车辆、给老人孩子递干粮,用行动诠释了“执法即服务”的理念。
从“最难啃的硬骨头”到“群众点赞的暖心事”,许天明的“三个理”工作法让文县大队连续三年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交通系统前列。在他的带领下,大队先后获评“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优秀大队”,其个人也两次荣获“优秀党员”称号。这些荣誉背后,是一位基层执法者对“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用“理”字打通执法与服务“最后一公里”。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