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为,巨力索具上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巨力索具 002342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