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林区检察
26-06-29 09:43 微博认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官方微博

#林检普法# 今天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