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两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我看完了全篇让我意难平!“再不跑,我死了都不知道咋死的。”早就预感到了自己的结局,还是没能拦住那把刀。
让我憋屈的,不是施暴者有多坏,施暴者的恶是已知的。真正让我心里发堵的,是那个求助闭环里为什么每一个环节都的失灵了?
朋友不信,觉得他再怎么变态也不可能杀人。
报案了,只能调解,一句你要勇敢,把压力又推回给了瑟瑟发抖的受害者。
最后起诉离婚,法院以婚姻关系没破裂为由,驳回了
你看,这个闭环的每一环,是不是都有给施暴者留门?
她不是没求助。那句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放在一个持刀威胁、深夜挟持的妻子身上,这不是劝和,是递刀。
我觉得最该改变的,是家暴认定那套过于死板的证据逻辑。要求一个被控制、被威胁的女人拿出完整的视频、多次报警记录,再来谈保护,我觉得这太苛刻了。
我认为在她冒死走出第一步时,法律就该把保护伞撑开,而不是先去质疑雨下没下、淋没淋湿。不要让家暴受害者的第一份证据,是尸检报告。我们等得,她们等不起。
我建议家暴入刑,而且当查实有家暴倾向和已发生家暴的应该采取特殊机制,例如人身保护和分离。分离的意思是暂时断联,包括位置,等待有保护的离婚的协商办理。走出暴力魔掌。这需要警方和妇联街道或者村联合起来的保护才行。对家暴诉求一定要重视和行动起来,这是多少个案例的警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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