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中清主任律师
26-06-29 09:26 微博认证: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天斗医号团队主任 法律博主 超话主持人(热点超话) 头条文章作者

#热点[超话]##李玟遗嘱执行人起诉救护员等4人# 【医案斗论49:李玟案撕开医疗纠纷遮羞布,医学死因≠法律死因】#律师解读李玟案起诉医生##医疗纠纷治理的法技分理#

李玟死因裁判风波,给所有人上了一堂关键的生死法治课:医学死因只讲病理结果,法律死因才评判责任对错,二者千万不能混为一谈。医疗纠纷中,别让专业话术洗脱违法责任。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香港死因庭判定死亡,不会只罗列器官衰竭、窒息这类医学结论,而是单独界定责任归属:是自身疾病、意外,还是人为疏漏导致死亡,这份裁断直接决定追责与否。反观内地不少医疗纠纷里,肇事医院最擅长偷换概念,用晦涩医学术语掩盖自身过错,把失职包装成生理必然。

临床中一套通用甩锅逻辑早已成型:患者离世,院方出具的死亡证明只标注“多器官衰竭、基础病进展、并发症致死”,单纯罗列病理上的直接死因,绝口不提延误救治、操作违规、监护缺位等人为过错。明明是抢救流程疏漏造成窒息休克,却笼统归结为原有疾病恶化;明明术前评估缺失引发术后重症,一句“个体差异、医学不确定性”就想撇清全部责任。

医学死因回答“身体因何种病理状态停止运转”,只描述客观生理现象;法律死因要追问“谁的行为推动悲剧发生”,核心是厘清法律因果。很多家属维权陷入被动,就是被专业壁垒困住:医院拿厚厚的病理报告、专业名词层层铺垫,刻意放大患者自身基础病,弱化、割裂诊疗失误与死亡的关联,让普通人误以为离世全是身体本身的问题,院方无责可追。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明确存在诊疗过错的案件,鉴定仍常判定医院次要责任,根源就是过度偏重医学病理,回避法律层面的过错归因。手术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从来不是免责金牌,并发症、基础病更不能成为违规操作的挡箭牌。

李玟案的价值,在于打破大众认知误区:病理结论只是证据之一,不能替代法律责任评判。诊疗规范、急救流程、医护履职义务,才是界定过错的标尺。

医疗行业不该用专业信息差制造不公,司法更要穿透医学表象,厘清真正的致死诱因。唯有区分开医学与法律两套死因标准,受害家属的维权之路,才能少一层人为设置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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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