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6-06-29 08:00 微博认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 ④丨那兰水库违法建设案】那兰水库位于藤条江下游,总库容2.86亿立方米,是区域重要水利枢纽工程。2024年8月,金平县河长办在遥感图斑复核整改中发现,张某某在那兰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擅自建设简易房屋2栋约120平方米,用于垂钓经营,侵占库岸、危害堤防安全、妨碍行洪,属于违法建筑,威胁水库运行安全和防洪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因违法建筑拆除阻力较大,县河长办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该线索移送金平县检察院,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属地乡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现场复核、高程测量等调查工作。http://t.cn/AXSmmqs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