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晴在湖南
26-06-29 07:41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女子遭家暴逃命致夫身亡获刑11年##黑格尔##读书笔记##名人名言##正当防卫#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里写过一句话:"当不法行为以暴力的形式出现时,反抗它就是一种权利。"这话搁在这起案子上,刺得人心口疼。

2025年5月21日凌晨,石家庄女子曹某遭丈夫刘某某酒后持刀逼问、殴打,被拽上车去找闺蜜对质未果后继续施暴,甚至被拖到车尾扒光下身衣物殴打。曹某趁隙启动车辆逃离,刘某某扒住机盖随车前行,车至路口撞上花池,刘某某伤重死亡。一审石家庄中院判曹某故意杀人罪十一年,二审维持。曹某父亲表示将继续申诉。

读完这事第一反应是憋屈。凌晨三点,闺蜜没接电话难道不是最正常的事?刘某某偏要把这一层往"出轨"上扯,持刀、扒衣、当街殴打,把人往绝路上逼。曹某开车逃命,对方自己扒着机盖不肯下来,甩脱致死——这主观上哪来的"杀"?她要真想杀,何必选这么失控的方式,启动车子先把人甩下去再说?更像是被逼到墙角后的本能求生。司法上定"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差的不是一条线,是一个女人的后半生。二审维持让我想到"受虐妇女综合征"在咱们这边的判例里始终没真正落地——长期、即时叠加的家暴情境下,受害人的恐惧和反击,是不是该被放进"紧迫性"里重新掂量?父亲说"一直打到底",希望再审能把这句"求生"听进去。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