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在“先”曹在“后”之格局不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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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之“注明”中,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石头记》在先,“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在后。所以石头在先曹在后之格局不能变:
一、因女娲氏补天未用石头,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所以“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曹雪芹,就不能再撰《石头记》,以抢夺石头撰《石头记》之先。
二、《石头记》出自大荒山,而不是自悼红轩,故《石头记》之正文,是“按那石上书云”,而不是“按”那《金陵十二钗》书云。
三、石头撰《石头记》,是“出则既明”之“出”,而空空道人之抄;孔吴之题曰;曹雪芹之披则增删,不过是石头撰《石头记》之广告而已。
四、读《石头记》,是读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该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