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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8 21:25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安徽电商销售含酚酞酵素青梅案开庭#2026年6月23日,安徽霍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电商经营者曹某,在酵素青梅产品中非法添加酚酞,借助电商渠道大肆销售,涉案金额超过150万元。向曹某出售酚酞的化工商刘某,被检察机关认定涉嫌共同犯罪,一同被提起公诉。

酚酞属于严禁添加进食品的化工原料,曹某正是依靠添加该物质制造快速瘦身的虚假效果吸引消费者。整场庭审的核心争议点,集中在刘某主观上是否明知曹某购买酚酞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控辩双方围绕聊天记录、交易细节展开激烈辩论,辩方认为刘某并不清楚采购用途,检方则认为其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本次庭审已经全部审理完毕,法庭并未当庭宣判,案件将经过合议庭合议之后,择期公布最终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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