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榆林市横山区赵石畔镇新建村大沟台组违法强制施工的举报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尊敬的横山区人民政府、赵石畔镇人民政府、横山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新建村村委会:
我们是榆林市横山区赵石畔镇艾好峁办事处新建村大沟台组全体村民(共6户)。现就2025年10月起,施工队在未告知、无审批、无补偿的情况下,欲在我组村民住宅(土窑洞、石窑)顶部山体强制施工一事,依法举报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恳请立即制止违法施工、纠正违规行政行为。
(一)基本事实
1. 突发强施工,威胁人身安全
2025年10月,不明施工队携挖掘机进入我组,宣称要在**6户住宅顶部山体(林地、耕地)**施工,称系“危险山体治理”,并威胁“不同意就抓人”。2025年11月中旬,包工头报警并带派出所人员到场,村民才首次见到所谓“施工图纸”与“政府会议记录”。
2. 项目虚假申报,选址严重不符
施工实际地点:新建村大沟台组村民住宅顶部山体(耕地、林地)。
会议记录/图纸标注地点:新建村站山组。
该项目属于擅自变更选址、跨组占地、虚假申报,无合法用地与施工审批,违法性明确。
3. 山体无灾害风险,申报依据不实
我组山体已居住80余年、三代人,历来无山体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记录,不属于“危险山体”。村书记刘仲伟自述“前几年申报自然灾害山体,2025年批复”,但从未公示、未征求村民意见、未做安全评估,申报程序完全违法。
4. 全程未告知、未协商,违反法定程序
从项目申报到施工队进场,未召开村民议事会、未公示方案、未征求农户意见、未签订任何协议。施工队直接以“抓人”威胁强制施工,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核心原则 。
5. 无任何合法审批文件,涉嫌侵占红线土地
施工队仅提供一份“会议记录”,无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镇政府的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审批文件,无山体灾害评估报告、窑洞安全评估报告。施工范围占用耕地、林地,触碰土地保护红线,直接危及6户村民住房安全、人身安全与合法宅基地权益。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须先补偿后搬迁,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保障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需公告补偿方案、听取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公示与征求意见不得报批。
3.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有权申请公开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审批、补偿安置方案等政府信息 。
4.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建设的,属违法建设,应责令停止、限期拆除。
(三)诉求
1. 立即停工:责令全面停止大沟台组范围内一切施工,未经合规审批、全体村民书面同意前,严禁任何动工、推地、占地行为。
2. 认定违法:依法认定该项目图纸地址与实际施工地址不符、跨组违规占地、虚假申报,审批无效、施工违法,立即取缔。
3. 保护土地:严禁侵占我组耕地、林地,严守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恢复被破坏土地原状。
4. 保障维权:尊重村民合法维权权利,不得对正常维权群众警告、施压、劝退,公正处置矛盾,追责威胁、诬陷村民的相关人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以下资料,书面答复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
1. 本项目立项报批单位、申报主体、批复文件及文号;
2.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红线图、征地范围图纸(标注至村民小组);
3.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全套备案资料;
4. 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公示记录及村民意见征集记录;
5. 审批文件中将大沟台组划为站山组的变更依据、审批文件及书面说明;
6. 山体灾害评估报告、村民窑洞安全评估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此次违法施工行为,严重侵犯村民生存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挑战法律底线与政府公信力。我们坚决抵制违法强制施工,恳请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履职、立即制止违法、公开信息、公正处理,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申请人为横山区赵石畔镇新建村大沟台组相关利害关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