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放麦#
刑事案件申诉有多难?不啻于蜀道难哦。
昨天跟一个同行聊天,谈论到一个刑事申诉案件,明眼人都能看到的证据问题,可是某些裁判者愣是选择无视,自愿做那个睁眼瞎。
我说,很多问题他不是法律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某些案件之所以被称之为冤案错案,不是证据的问题,是一个是与非的问题,当裁判者将相关的行为定义为犯罪,那就是犯罪,所谓的无罪在有罪推定思维的入罪逻辑基础上,无罪是一个概率很小的事件而已。
这位老兄说,他去巡回法庭,接待他的老师看了一眼材料就告诉他,这个案件是有问题的,让他把申诉材料放到立案窗口。
他说,本以为遇到了青天大老爷,可是这个只是一个流程而已,也有可能是一番说辞抑或是话术而已。
因为过了几天,申诉还是按照过往的程序,依法被驳回了,说理很简单,就是认为一审和二审判的没问题,申诉理由不成立。
从这里你也可以看出,出一个错误的判决相对很容易,但是要纠正一个错误的判决,可是难于上青天的程度。
那么究竟是什么在阻碍纠错误的裁判?,到底是程序规则的牵绊,还是人内心的偏见和冷漠?
评论区里可以聊聊!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