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一审公开宣判。
案件核心信息
涉案主体:被告单位为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法定代表人刘留、销售经理曹琰,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报关员朱帮夫。
作案时间与方式: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该公司违反国家出口管制规定,通过伪报品名、骗取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等方式,将9377余千克、货值5676万余元的管制物项锗、镓走私出境。
判决结果: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
刘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曹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朱帮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件背景与影响
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红外晶体材料和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曾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天眼查显示,该企业存在裁判文书1条、开庭公告6条。
锗、镓等物项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战略资源,走私此类物品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可能对国家战略安全和资源管理造成严重影响。本案的判决体现了国家对走私管制物项行为的严厉打击。
网友评论,普遍都是处罚的太轻
发布于 甘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