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满大街小偷怎么不抓”和“你们满大街买卖迷奸药怎么不抓”是个很好的对比例子。全世界打击违法犯罪都没有哪儿能彻底兜圆,一定有优先级。理论上公权是要其他所有人授权且花钱养的,因为他们不具备也不需要自身具备赚钱盈利的功能。因而先打击什么形式的犯罪排序属于群众的意愿。优先覆盖重罪再管轻罪是人性的自然偏好,反过来才需要一些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扭曲。
跑出去问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情愿遇到下药还是情愿遇到被摸走裤兜里的财物,哪个更严重。群体中至少有一半的人绝对不可能选前者。另一半非要选的要么是觉得前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要么是“那咋办,我也”。但一件事情上少数人裹挟了大多数人的意愿,里面就一定有扭曲。尽管他们一定会从表面上包装一下,让大家感觉赢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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