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韩祥波
26-06-28 09:55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12. 柏某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一套,支付了20%的首付款,并在嘉华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由于开发商逾期交房导致项目烂尾,故拒绝偿还按揭贷款。嘉华银行起诉要求清偿剩余贷款本息60余万元及律师费。银行提出,依据《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中“无论房屋是否交付,借款人均需还贷”的格式条款,要求购房者独自承担还款责任。柏某主张:开发商严重违约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并拒绝继续还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基于合同相对性,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不影响购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履行,故柏某不得拒绝偿还贷款B. 柏某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主张应当被支持,但贷款方不存在违约,故不得解除贷款合同C.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中“无论房屋是否交付,借款人均需还贷”的格式条款,因加重购房者责任且无正当理由,应为无效D. 柏某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本息及剩余的贷款本息,均应当由开发商负责偿还或返还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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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