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8 09:37 微博认证:北京市百姓宣讲员张正尤

随笔||‌“鹅腿阿姨”有罪但不当诛 ——关于一场消费信任危机背后的冷思考 胡全良||北京:这几天,因在北大、清华等高校周边走红的“鹅腿阿姨”陈秀凤,以一种令人唏嘘的方式重新回到公众视野。2026年6月9日,她在团购群内发布公告,称因被“某位上班精英”举报,“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并坦言“原材料是鸭腿,以后都会给大家写清楚,介意请勿下单”。这份公告迅速在网络上传开,“鹅腿阿姨卖的是鸭腿”话题登顶热搜。一时间,铺天盖地的声讨涌来:有人要求公开道歉,有人主张大额罚款,有人呼吁从重判刑,甚至有人对她进行人身攻击。次日,她的摊位全面停工,微信账号也被限制登录。不可否认,“鹅腿阿姨”用鸭腿冒充鹅腿,长达十多年之久,确实有欺骗消费者嫌疑。诚信是经营之本,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汹涌的舆论声中,我想说一句冷静但可能不合时宜的话:她有错,该罚,但罪不当诛。http://t.cn/AXSmb5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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