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2044)】
昭公(312)
【传】
13.5 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
13.6 冬十月,葬蔡灵公,礼也。
【译文】
13.5 楚国灭掉蔡国之后,楚灵王把许、胡、沈、道、房、申等国人民都迁到楚国境内。楚平王即位后,分封陈、蔡二国,又将各国人民迁回原处,这是合乎礼制的。蔡国隐太子之子蔡庐回到蔡国,这也是合乎礼制的。陈国悼太子之子陈吴回到陈国,同样是合乎礼制的。
13.6 冬十月,安葬蔡灵公,这是合乎礼制的。
【注释】
[1] 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
杜预《注》:“灭蔡在十一年。许、胡、沈,小国也。道、房、申,皆故诸侯,楚灭以为邑。”
杨伯峻注:荆即楚。
[2] 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
杜预《注》:“隐大子,大子有也。庐,蔡平侯。”
[3] 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
杜预《注》:“悼大子,偃师也。吴,陈惠公。”
[4] 冬十月,葬蔡灵公,礼也——
杜预《注》:“国复,成礼以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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