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大爷为泄愤殴打8月大婴儿致死#这个老男人不是好人,也许他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的人,完全无法想想一个70的人会对一个婴幼儿下如此的毒手,太可恶了,现在判了他12年,我都觉得轻了,而且他这个岁数在里面也不会干太多的活,所以他用特别残忍手段把婴儿造成死亡的后果,性质恶劣影响巨大,我觉得是符合死刑的条件的。
这个老男人和这个女人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去评论,毕竟都是成年人,但是即便无法容忍女人不辞而别而把孩子单独遗弃在他家里,他完全可以采取报警或者把婴儿送到街道等地方,这样可以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保障孩子的健康安全,但是他居然选择了灭绝人性的手段,可见他内心的恶深入骨髓。
法院之所以给了他活的机会,无外乎就是他存在自首坦白,而且岁数已经70多,但是我一直认为对于罪大恶极的人不应该使用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的,而且这么大岁数的人也没必要浪费粮食,一颗子弹也免得他以后老年基础病的折磨。
最后,这个婴儿的母亲也必须要严惩,如果不是她,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她对于孩子生而不养,不配为人不配当母亲,虽然她把孩子不是遗弃到野外无人的地方,但是她的行为同样构成遗弃,所以她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自己的责任。#热点观点##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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