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金坤
26-06-28 07:15

『为读者写作』昨天看到一份当事人之间自己撰写的合同,里面的条款只有当事人两个人知道,脱离了这个背景,第三方人就好像猜谜一样。这是因为他们的写作中心是自我表达,没有想到过这份合同将来是要给法官、仲裁员以及第三者看的。写作的第一稿是自己的,第二稿就应该是读者的。 ​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