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警
26-06-27 19:04 微博认证: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渝A07***D号货车在正安收费站被查获!】#两公布一提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五大曝光#
当日14时10分许,正安籍驾驶人刘某辉驾驶渝A075**D号货运车辆行经正安收费站入口时,恶意采取跳磅方式干扰称重设备计量,企图规避超限检测,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及时拦截报警。
接警后,正安勤务组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联合路政人员开展核查处置。经查,渝A075**D号货车核载48吨,实载59吨,超载11吨,超载率22.9%。
处罚结果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刘某辉“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转运超载部分货物。
期间,民警在对驾驶人刘某辉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详细讲解跳磅逃检、超限上高速的严重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此类行为极易损坏桥梁路面、诱发交通事故。
最后,驾驶人刘某辉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守法、规范运输。
下一步,遵义市交管支队高速六大队将持续强化收费站入口管控力度,深化路警联勤联动,严厉打击跳磅、冲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