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卷子新的冷饭采访,突然从卷子叙述里的炯老板身上嗅到了一丝未黑化鸡叉的味道,嗯……intj,敏锐沉默地掌控全局.jpg
结合罗哥八面玲珑情商满分的说话习惯、卷子叙述里罗哥日常大量摄入讯息的习惯和罗哥Si感非常强的创作,感觉罗哥应该是高功能Ne dom。
弗子在卷子的叙述里是有滤镜的、有热度的、模糊的,如火般温暖熨帖但不可捉摸……(我总觉得弗子虽然讨厌浪费时间,但他本质上不是精力很足的高能量人类,只是他太习惯榨取精力、透支身体去完成他意志里重要的事了)
如今回头看来,说到四人的创作,罗罗和阿炯的创作都比较拿听众当外人,卷子和弗子的创作则不拿听众当外人。
从Solo歌曲来看卷子写的歌铁定是Fi dom,有时候他会刻意把歌词变成第三人称视角,但这是他的Si在审视他的Fi。
罗哥写歌应该比较依赖语义记忆,Si dom,根基是Ne,他歌里前人的影子最明显,不贴心但自有其幽默疏阔的风味。
炯老板没有solo,他的歌我总感觉是拿Te-Se-Fi写的,纯理性配置之下偶尔爆发的那一点感性。弗子参与他的创作过程之后会放大他歌里Se-Fi的部分,构成一种理智派失智的张力。很难说他的风格没被弗子的风格影响,但他的作品整体呈现出了游离局外之人看戏的轻盈——炯老板误入演艺圈,理工直肠子笑看勾栏风云(在这点上,团里三个理科生里的另外两个各占一半吧,一个内耗良多不够直爽,另一个则以涉入勾栏风云为荣(非贬义,我真觉得肉啃肉是有其勾栏瓦舍特性的)。炯老板在概念上不排斥,甚至推崇拿Te-Ni写歌的艺人,如深紫乐队、大卫宝、斯汀等,但他又热爱黑人音乐里自由喷射的Se-Fi风情。
弗子嘛,他的创作就和他这个人一样像史莱姆,有灵根,辐射广,变化多,感性,他参与队友的创作则本着一个因人制宜的原则,他会给罗罗添加变化性,给阿炯添加感性,给卷毛添加普适性(卷毛常因Fi被强行扭曲而哔哔赖赖,乐)。自打读了贝希斯敦铭文,我已被“在阿胡拉玛兹达的荫蔽下,我们破敌无数”这类句子腌入味,感到弗子在困里做阿胡拉玛兹达,既当输出又当拐,当拐的作用或许大于输出的作用,他是个负责叠buff的。弗子用Fe-Ni功能当拐,用Fe/Fi-Se功能打输出,为数不多的Ti功能则用来唱词断句。
罗罗和阿炯构成困的骨与髓,卷子做困的血肉,弗子做困的背后灵。而和一般乐队不同的是,困四人有意识地把Se-Fe当成了他们要构筑的概念,但他们四人都并非纯Se人,他们用他们精致的规划去拟态出一种状似天然的粗粝感,难免被有的人看作矫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突然理解弗子为什么喜欢毕加索马蒂斯米罗达利了,困本质上在干和他们差不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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