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发布
26-06-27 12:31 微博认证: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网信办官方微博

逾期系统自动停止受理!乌鲁木齐市经营主体请抓紧年报#你好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我的家#
  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2026年6月30日24时正式结束,届时年报申报系统将正式关闭,逾期系统自动停止受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尚未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抓紧开展填报工作,避免逾期遗留问题。

  6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聚焦年报公示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调度、深化宣传引导,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年报公示工作提质提速,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年报工作任务,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稳步推进,还有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及时完成年报。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毛兰·阿布都热西提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坚持把年报公示工作作为信用监管重点任务,健全层级督导、常态通报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各区(县)年报工作落地落实;并针对各类经营主体年报进度不均衡问题,线上依托短信平台,批量向未年报主体推送年报提醒通知、填报流程及截止时间,精准送达政策提示;线下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开展电话催报,核实未年报主体情况,耐心解答填报疑问,督促经营主体主动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据了解,报送方式包括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http://t.cn/AXUjxFQF),选择“法人生命周期”,点击“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完成年报报送。还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http://t.cn/A61vgIod)直接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适用于各类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设置了专属报送渠道,可以通过手机操作,关注“新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栏目,选择“个体户年报入口”,通过手机端报送;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点击“年度报告”栏目报送。逾期未完成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招投标、投融资、资质办理、日常经营及个人信用等造成不良影响。

内容来源: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