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的朋友们
26-06-27 12:21 微博认证:人文艺术博主

网友投稿。👇
理记今天最新炮制出炉的小作文。
我给划了主要的重点细节内容。

1.先说一个基本的事实。
所谓的“霍尊被敲诈案”2021年12月22日上海徐汇警方侦查终结移送徐汇检方审查起诉,至今已经四年半多,徐汇检方一直没有决定起诉,案件呈搁置、挂案状态,既不诉、也不裁,既不撤、也不结案。

2.按照理记近几天很多篇小作文,尤其今天这篇小作文的新说法,徐汇检方前两年多次组织霍尊和陈露商谈和解,就是为了换取徐汇检方出具《不予起诉告知书》???
刑事案件、尤其重大刑事案件,司法层面的程序操作还能这么玩??

3.案件从2021年12月22日警方移交检方审查起诉,至今四年半多,检方一直没有决定起诉。
除去法定的刑事案件检方审查起诉期限,这个案子也被徐汇检方搁置了三年半。
你们大家见过这样的【暂时冻结案件】的操作么???
合着这个【暂时】,一暂时就是三四年、一暂时就是无限期啊??

4.理记今天的小作文,无意中说漏嘴,透露了一个信息:【满一年就要出裁定了】。
合着理记也知道满一年没决定起诉检方就应该依法出具不予起诉裁定啊???
那这个案子至今超过【满一年】的期限也有三年半多了,徐汇检方不诉、不裁、不撤、不结案,以双方协商和解为前提条件来换取检方的《不予起诉告知书》,双方没达成和解检方就始终不出具《不予起诉告知书》,岂不是严重违法违规了??

5.最后我还想问问:
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如果案件证据方面、警方的认定方面没有原则性的重大硬伤,如果真的证据确凿,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徐汇检方为什么长达四年半多都不决定起诉???
为什么徐汇检方在开始的两年里要多次组织霍尊和陈露商谈和解??
霍尊和陈露双方和解,就能让案件不起诉了???
还是说,霍尊和陈露双方和解了,才能换取到徐汇检方的《不予起诉告知书》??
霍尊和陈露双方和解了,该案徐汇检方才会结案??

——以上!
(这里,我要公开艾特一下徐汇检方的上级主管机关@上海市检察一分院 )

总结:
理记的这种毫无司法常识、毫无法律常识的劣质小作文,也只能忽悠忽悠霍粉,也只能忽悠忽悠不懂法律和不懂正常刑事案件司法常识的网民了!!!

#霍尊 陈露##霍尊官方后援会回应陈露#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