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天大的笑话!什么叫男子对女孩的年龄不知情?简直就是为犯罪分子故意开脱!
未成年的女孩普通人一眼看的出来,更不要说这女孩还是小学生!
发生关系前,核实女性的年龄本来就是男性的义务。否则人人都能跟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人人都辩说自己不知情,那14岁的界限就成了一纸空文。
再说了,男子是通过女孩同届同学认识的被害人,扯什么不知情女孩年龄的犊子!
再再说了,偷窃者能因为不知情偷窃犯罪就不被判刑吗?
我看办案警员分明就是认识强奸犯,故意在为他开脱!
吏囚勾结,这不就是涉黑!
我看此案不止强奸犯需要被追求责任,涉案的警察更要! http://t.cn/AXSHMw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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