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罪。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当地司法机关似乎集体有意无意忽略。
“不知未满14岁”,这个证明难度极大,当地司法机关似乎又那么容易就采信了,又是什么原因。
如果从身体、言谈、衣着等观察可能是幼女,就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行为人根本不可能知道且已足够谨慎行事。
这里是通过女孩的同届同学介绍认识的,完全有机会了解其年龄。
两人将女孩锁在屋内施暴并拍摄视频威胁,这本身就能证明他们并不在乎对方是否成年。
#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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