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立场-
26-06-27 11:33

#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这个标题是什么意思
首先应该修改为#2男性侵13岁女孩#
其次拿出女孩自愿的证据
最后新闻工作者居然是不学法律的吗?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即使自愿,即使性侵者由于女孩口述而“不知实情”,此行为也是犯罪,这个标题在给犯罪行为洗白?在引导什么价值观?在支持犯罪吗? ​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