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旻哲_
26-06-27 09:50

非常典型的没有做过公司法务的人发表的言论,幼稚且好笑。而且是顶着法学教培的title发表这种类似于大学生初出茅庐的言论误导刚出社会的孩子,罪加一等。法务不为业务服务,不下沉业务、深入了解业务并为业务出谋划策,就跟ai一样永远只会讲一些正确的废话,永远只是一个低等合同审查员,遇到问题永远只会讲“法条是这么讲的”,“这个不行”,给不出在合规框架下有利于业务达成或减少损失的方案,没有任何晋升和多元化职业发展路径的可能性。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还会给业务增加麻烦,阻碍公司赚钱,属于是业务部门最讨厌以及领导也最不待见的法务类型。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