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超话]#
又复不行。上中下法。
有为无为。实不实法。
亦不分别。是男是女。
不得诸法。不知不见。
是则名为。菩萨行处。
---妙法莲华经安乐行品第十四
(蕅益大师解)别教名上法。通教名中法。藏教名下法。咸开入圆。无复藏通别法可得。故不行也。六凡法界惑业苦等。名有为有漏法。四圣法界功德智慧。名有为无漏法。十界真如平等之性。名无为法。有为色心。暂有体用。名为实法。不相应行。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名不实法。又或有为名不实法。性生灭故。无为名实法。性不改故。或有漏名不实法。以违性故。无漏名实法。以称性故。或一切实。二俱称谛故。(有为是俗谛。无为是真谛。)一切不实。情有理无。理有情无故。(有漏情之所有。理之所无。以理无故。名为不实。无漏。理之所有。情之所无。以情无故。名为不实。)今皆不行者。由观诸法如实相。则有为亦实相。非复有为。无为亦实相。非复无为。实亦实相。非复是实。不实亦实 相。非复不实。故不行也。此颂于法无所行而观诸法如实相也。亦不分别是男是女者。男即是慧。女即是定。定慧之法。性本绝言。故不可分别也。不得诸法者。常自寂灭相故。不知不见者。远离能取所取戏论相故。此颂亦不行不分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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