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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拳论》
陈那菩萨造
三藏法师真谛译
文殊摩诘译解
《解拳论》(梵文:Hastavālaprakaraṇa),又名《解捲论》,唐代义净法师重译时名为《掌中论》,作者为印度佛教大乘唯识宗的重要论师、因明学(逻辑学)的集大成者——陈那菩萨(约公元480-540年)。
三界者,唯以言名为体,由强分别,非实有法,故不得真。由简择门诸法自性,为生不颠倒智,故立此论。
所谓的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万法,仅仅是以语言和名称作为其本体,是由于众生强烈的虚妄分别心所产生的,并不是真实存在的客观实体,因此无法契入真实的境界;为了通过智慧简择(分析、抉择)万法的真实自性,为了让众生生起不颠倒的真实智慧,所以造立这部论典。
这段是全论的总纲,陈那菩萨开宗明义地指出,我们所感知的整个世界(三界),其本质不过是"言名"(概念、符号);众生因为无明,产生了"强分别"(坚固的执着与分别心),误以为这些概念所指代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实有法),这种执着阻碍了我们认识宇宙的实相(不得真);因此,这本论的目的就是运用逻辑分析(简择门),破除对"实有"的颠倒认知,生起般若智慧。
于藤起蛇知,见藤则无境。
昏昧时中,在非远处,于藤色形,见似蛇相。为境所诳,未见差别,谓彼是蛇,生决定解。若见藤异相,不如分别故、虚妄生故,昔解但是乱知,则无有境。
在光线昏暗时,把藤条误认为毒蛇;当看清那只是藤条时,就知道"蛇"这个境界根本不存在。
在光线昏暗的时候,在距离不远的地方,对于一条藤蔓的颜色和形状,看成了类似于蛇的相貌;由于被这种错觉境界所欺骗,没有看清它与蛇的区别,就认定那是一条蛇,并产生了坚定的认知;后来如果看清了藤条的真实相貌,发现它并不像之前分别心所认为的那样,才知道之前的认知是虚妄产生的;过去的认知只不过是"乱知"(错觉),那个所谓的"蛇"的境界根本就不存在。
这里使用了印度唯识学和中观学中最著名的比喻——"绳蛇喻"(真谛法师译本中用的是"藤",即藤条)。
昏昧时中:比喻众生处于无明烦恼之中,缺乏智慧的光明。
于藤起蛇知:藤条比喻客观存在的事相(依他起性),蛇比喻我们主观附加在事物上的错误认知和执着(遍计所执性)。
见藤则无境:当我们通过智慧看清事物的真相(见到藤)时,就会发现我们所恐惧、所执着的那个"蛇"(外在的实在境界)根本不存在,纯粹是心识的幻影。
若见藤分已,藤知如蛇知。
若分分思量,析此藤境,藤体不可得。若无体,此藤知如蛇知,但是乱知。于藤诸分中,亦如是思量分析,体相不可得故,此知缘藤及藤分悉是乱知。
如果进一步看清了藤条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就会发现对"藤"的认知也如同对"蛇"的认知一样(是虚妄的)。
如果一部分一部分地去思惟考量,分析这个藤条的境界,就会发现"藤"的独立实体是找不到的;如果"藤"没有独立的实体,那么把这堆组合物认知为"藤",这种认知就和把藤认知为"蛇"一样,都只是错觉(乱知);在藤的各个组成部分中,也同样这样去思量分析,它们的本体相貌同样是找不到的;因此,这种攀缘"藤"以及"藤的各个部分"的认知,全都是错觉。
第一颂破除了对"蛇"的执着,但人们可能会转而执着"藤"是真实存在的,陈那菩萨在这里进一步深化了分析:
藤条是什么?它是由纤维、水分、细胞等各个部分组合而成的。如果我们把这些部分拆开,哪里还有一个独立的"藤"存在呢?
既然"藤"只是各个部分的临时组合(因缘和合),那么认为有一个实在的"藤",这种认知和认为有"蛇"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把没有实体的东西当成了实体,这在佛教中称为破除"一合相"的执着。
一切假名类,简择自性时;
假名从他起,乃至俗知境。
依分分析观察藤等,不见自体故。如蛇知,此藤等知,但是乱知。实无有境,一切假名。有法瓶衣人等,若观瓦等诸分,乃至俗智境在,及最后分,此中瓶等假名从他而起,最后无分析,难显离皆无。
一切被称为假名的各类事物,当用智慧去分析抉择它们的自性时(会发现它们都没有实体);这些假名都是依仗其他因缘条件而生起的,它们仅仅存在于世俗认知的境界中。
依照组成部分去分析观察藤条等事物,因为找不到它们的独立自体;就像对蛇的错觉一样,对藤条等事物的认知,也只是错觉;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客观境界,一切都只是假名施设;具有属性的各种事物,如瓶子、衣服、人等,如果去观察组成瓶子的泥瓦等各个部分,一直分析到世俗认知境界的极限,以及物质的最后、最小部分;在这个过程中,"瓶子"等假名都是依仗其他条件(泥土、人工等)而产生的;分析到最后无法再分析的最小单位,也很难显现出它的独立存在,离开因缘组合,一切都不存在。
这一段将"藤蛇喻"的道理推广到宇宙间的一切事物(一切假名类),无论是日常用品(瓶、衣),还是有情众生(人),都只是"假名";所谓"假名从他起",即是"缘起"的道理——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须依赖于其他条件(他),没有一个事物是能够自我独立存在;既然是依赖他物而存在,就说明它没有自己的独立本性(无自性),所以只是世俗认知中的一个符号(俗知境),在胜义谛(绝对真理)层面是不存在的。
一切假名类最后分无分析。唯一邻虚。若离一大余大及一大并不可显现。无有体故。如兔角等。其异云何。邻虚者不可立为一物。若有物必有方异。犹如瓶等。瓶等诸物是世间有。有六方异。是故有分不成一物。若邻虚是有。应有六方。则是有分不成一物若不成一物。则为多物所成。与瓶不异。亦无实体。
智人于俗境,勿起真实意。
一切假名事物分析到最后无法再分析的最小单位,就只剩下"邻虚"(极微);。如果离开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中的一大,其余的三大以及这一大都无法显现;因为它们没有独立实体的缘故,就像兔子头上的角(根本不存在)一样,这其中的道理有什么不同呢?所谓的"邻虚"(极微),是不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一物质而成立的;如果有一个物质存在,它必定有方位的差异(上下前后左右),就像瓶子等事物一样;瓶子等事物在世间是存在的,它们有六个方位的差异,因此,有方位部分的事物就不可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单一实体;如果"邻虚"(极微)是存在的,它就应该有六个方位;既然有方位的部分,它就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单一实体;如果它不是一个单一实体,那就是由多个事物组合而成的,这就和瓶子没有区别了,同样没有独立的实体。
有智慧的人对于世俗的境界,千万不要生起它们是真实存在的念头。
这是唯识宗破除外道和部派佛教"极微实有论"(原子论)的经典逻辑论证。当时的印度哲学(如胜论派)和佛教小乘(如说一切有部)认为,虽然宏观物体是组合而成的,但把物质分割到不能再分割的最小单位——"极微"(邻虚尘),这个"极微"是真实存在的实体。
陈那菩萨用了一个无懈可击的逻辑破斥了这一点:
如果"极微"是一个物质实体,它必然占据空间。
只要占据空间,它就必然有东、西、南、北、上、下"六方"的区别(六方异)。
既然有六个方位,说明它还可以继续被分割为左半边、右半边等。
既然可以继续分割,它就不是"最小的不可分割的单一实体"(不成一物)。
既然是由多部分组成,它就和瓶子一样,是假合的,没有实体。
由此证明,连物质的最基本单位也是不存在的,所以,智者不应将世俗境界视为真实。
由此三界唯有散乱。若智人欲求解脱。不应起真实计。
问曰:有乱识。
答:若汝言我信瓶等外物自性不可得故,但有分别乱识缘无境起。何以故?幻化人、乾闼婆城等实非有,乱识似幻等起而非无。
是义不然,以不成就故。云何不成就?如所见不如是有故。此乱识似无物,由物无体,云何识得有?如所缘尘自性,能缘自性亦如是。所缘尘既无,此乱识不能自起。由他功力,他既不成,起义何在?以是义故,乱识有义,云何得立?于世间无如此法种子等生因,若无所生芽等果是有,则无是处。是故说幻化等譬亦不可立。
由此可知,三界之中唯有虚妄散乱的心识;如果是有智慧的人想要追求解脱,就不应该对外境生起真实存在的执着。
问: 虽然外境不存在,但产生错觉的"乱识"(虚妄分别心)本身是存在的吧?
答:如果你说:"我相信瓶子等外在事物的自性是找不到的,但是存在着虚妄分别的乱识,它能够攀缘不存在的境界而生起。为什么呢?就像魔术师变出的幻化人、海市蜃楼(乾闼婆城)等,虽然实际上不存在,但我们看到这些幻象的乱识却是存在的,并非没有。"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在逻辑上不能成立。为什么不能成立呢?因为你所看到的现象并不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乱识显现出并不存在的事物,既然被感知的事物(所缘境)没有实体,感知它的心识(能缘识)又怎么可能单独存在呢?就像被感知的客观对象的自性是空的一样,去感知它的主观心识的自性也是空的;既然被感知的对象(所缘尘)根本不存在,这个乱识是不可能自己单独生起的。心识的生起必须依靠客观对象的功力(所缘缘),既然客观对象不能成立,心识生起的道理又在哪里呢?因为这个原因,说"乱识是实有"的观点,怎么能成立呢?在世间,没有种子等生起的因,却能有发芽等产生的结果,这种事情是绝对没有的;所以,你用幻化等比喻来证明乱识实有,也是不能成立的。
这段辩论极其深刻,触及了唯识学与中观学的核心交锋。
提问者(可能是早期的唯识学者或小乘学者)认为:既然你证明了外境(所缘)是空的,那我的"心识"(能缘)总该是真实的吧?如果没有真实的心识,谁在产生错觉呢?
陈那菩萨在这里展现了极高的空观智慧(带有中观色彩):境空,识亦空。
心识(能缘)和外境(所缘)是相互依存的(如芦苇相依)。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就不存在"看"的动作。既然外在的境界(如蛇、如极微)根本不存在,那么去攀缘这些不存在境界的"乱识",也失去了生起的条件(没有种子哪有芽),因此"乱识"本身也没有独立的实体,同样是虚妄不实的。
一切假名物,若细心思量;
智人欲等惑,能除如蛇怖。
犹如是说已。识三界但假名。除瓶等粗识。习微细心。如世间所立瓶衣等物。由假名有。约世俗心不违此事。后为遣此俗心。方起简择心。但见唯有乱识。无有外尘。此乱识因不成就故,似无物故。体则不成就。内外既无所有。得会法空一切分别所作。欲等诸惑智人易除。譬如于藤妄起蛇想。而生怖畏。若见差别。定知是藤。能除蛇怖。由思量能起。欲等诸尘自性速易能灭。欲等惑妄亦复如是。
对于一切假名施设的事物,如果用细腻的智慧去思量观察,有智慧的人就能断除贪欲等烦恼疑惑,就像除去了对那条假蛇的恐惧一样。
如同上面所说,认识到三界都只是假名;先除掉对瓶子等宏观事物的粗大执着,修习微细的观察心;比如世间所建立的瓶子、衣服等事物,是由于假名而存在的;在世俗的认知层面,并不违背这些事物的存在;后来为了遣除这种世俗的执着心,才生起智慧的抉择心;只见唯有虚妄的乱识,并没有外在的客观尘境;而这个乱识,因为生起的条件不成立,因为它显现的是不存在的事物,所以乱识的本体也不能成立;既然内在的心识和外在的境界都无所有,就能契入"法空"的真理;一切由虚妄分别所产生的贪欲等烦恼,有智慧的人很容易就能除掉;就像把藤条妄想成蛇,从而产生恐惧;如果看清了其中的差别,确定知道那只是藤条,就能消除对蛇的恐惧;通过智慧思量,能够让引发贪欲等各种尘境的自性迅速消灭,贪欲等烦恼虚妄也同样会随之消灭。
这段说明了学习唯识空理的修行目的——断除烦恼。
烦恼(贪瞋痴)从何而来?从对外境的执着而来(觉得有好东西可以贪,有坏东西可以瞋)。
执着从何而来?从认为外境是真实存在的错觉而来。
当修行者通过上述的逻辑推演,确信"外境是空"(无外尘),进而确信"攀缘外境的心识也是空"(内外既无所有)时,就能契入"法空"的境界;既然知道一切都是幻影,就像知道那不是蛇只是藤一样,心中的恐惧、贪婪自然就烟消云散了。
智人不违世,随说世间法;
若欲灭惑障,依真应观察。
如世间瓶衣等物。信有不违。或说示他如此智人先随此事。后若求解脱应修真理。简择世法自性。若如理简择。现起惑灭。未起不生。是立论用。
有智慧的人并不刻意违背世俗的常理,而是随顺世俗去谈论世间的万法;但如果想要灭除烦恼障碍,就必须依据真实的胜义谛去观察宇宙的实相;就像世间认为有瓶子、衣服等事物,智者在世俗层面上也相信它们的存在,并不去违抗世俗常识,或者在向他人解说时,智者也会先随顺这些世俗的事物去说;但后来如果追求究竟的解脱,就应该修习真实的真理,用智慧去抉择世间万法的真实本性;如果能够如理如法地去抉择观察,那么现在已经生起的烦恼就会消灭,还没有生起的烦恼就不会再生起,这就是造立这部论典的根本作用。
这是本论的结语,体现了佛教"真俗二谛"的圆融智慧。
虽然在胜义谛(真理层面)一切皆空,但在世俗谛(现象层面),智者依然会随顺世间法,吃饭穿衣,称呼瓶子还是瓶子,不会表现得怪异或愤世嫉俗(不违世);但是,智者的内心是清醒的;在修行的内在境界中,为了断除烦恼生死(灭惑障),必须时刻依据"万法唯识、内外皆空"的真理去观察(依真应观察);这样就能达到"已生烦恼令断灭,未生烦恼令不生"的解脱境界,这就是陈那菩萨造作《解拳论》的终极悲愿。
《解拳论》虽然篇幅短小,但逻辑严密,层层递进:
破宏观实有:用"绳蛇喻"指出我们认知的错位。
破微观实有:用"极微六方"的逻辑破除原子论,证明物质世界无实体。
破心识实有:指出境空则识空,主客双泯。
归于解脱:明理后断除烦恼,契入法空。
现代人在生活中,可以将《解拳论》的智慧运用于对治焦虑和执着:
当遇到恐惧或愤怒时:提醒自己"于藤起蛇知",那个让你痛苦的人或事,可能只是你主观投射的"毒蛇",退后一步,看清它只是"藤条"(因缘和合的现象),情绪就会平息。
当对物质或名利产生强烈贪执时:运用"分析法",将你渴望的物体(如豪车、名牌)在头脑中拆解成零件、材料,乃至原子,你会发现那个让你迷恋的"整体概念"其实并不存在,从而淡化占有欲。
不违世俗,内观真实:在工作中依然认真负责,随顺世俗的规则(智人不违世);但在内心深处,保持一份超然的觉察,不被得失成败所捆绑(依真应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