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报案不予立案:失守初心的执法失责,必成政法反面典型
近期,两地先后曝光性侵报案遭警方不予立案的争议事件。案情地域不同、细节各异,却暴露出同一个严肃问题:少数基层警务人员执法僵化、担当缺失、初心失守,用草率履职碾碎受害者的求助希望,这类执法失范事件,终将成为政法队伍警示教育的典型反面案例。
人民警察的从警初心,是惩恶扬善、守护正义、为民解难。性侵是严重侵犯人身权、践踏人格尊严的恶性犯罪,受害者鼓起勇气报警求助,是对公权力最底线的信任。身处执法一线的警务人员,本应审慎核查线索、穷尽取证手段,倾斜保护弱势受害者,严守法治防线,为受害者撑腰、让施暴者担责。
但在这两起事件中,执法责任彻底缺位。面对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的性侵案件,部分工作人员无视案件特殊性、忽视弱势群体举证短板,机械套用立案标准,简单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消极履职、敷衍结案的做法,直接导致受害者维权无门、遭受二次身心重创,也让违法者得以逍遥法外。
执法不严、履职不作为,本质是对公权力的滥用与辜负。手握执法权却不愿担当、不敢较真,把群众的救命求助当成寻常流程,把严重刑事风险视作无关紧要,这早已不是简单的业务争议,而是初心背离、职责失守。
法治公信力,维系于每一次公正处置、每一次秉公担当。一次错误的不予立案,消解的不只是个案正义,更会透支公安执法权威、伤害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在政法队伍常态化教育整顿、严查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背景下,这两起事件绝非小事,是极具警示意义的反面样本。所有执法人员都应引以为戒:忘记为民初心,就会偏离执法正道;纵容恶行、漠视民苦,终将被问责追责、钉在警示教育的反面清单之上。
坚守执法底线、捍卫司法公正,是每一名警务人员的基本天职。唯有敬畏法律、敬畏职权、敬畏民心,杜绝敷衍懈怠、杜绝机械执法,才能不让正义缺席、不让信任落空。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