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完成修改# 刚看完全文对照,有两条我的意见反馈获得了终版采纳,还是很开心的:一个是名称使用限制条款,一个是执业回避条款。我还提了其他一些更触及深水区的,可能确实还不到时机。
修法后,意味着——
2014年左右,审计科目中,由于上一次修法而删去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章,极有可能在明年重新回归。
那时候就经常考一道简答题,以后这更是整个社会都关注的话题,教材编写组、出题人怎会不关注?
发布于 内蒙古
#注册会计师法完成修改# 刚看完全文对照,有两条我的意见反馈获得了终版采纳,还是很开心的:一个是名称使用限制条款,一个是执业回避条款。我还提了其他一些更触及深水区的,可能确实还不到时机。
修法后,意味着——
2014年左右,审计科目中,由于上一次修法而删去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章,极有可能在明年重新回归。
那时候就经常考一道简答题,以后这更是整个社会都关注的话题,教材编写组、出题人怎会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