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目历史君
26-06-26 21:39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江西省作家协会会员 头条文章作者

将“偷人”纸牌挂于笼前,锣鼓开道游街示众,其情节设计刻意模拟“游街羞辱”,充满了对人格的极端贬损。虽然当事人可能“自愿配合”,但当这种“自愿”服务于流量变现时,它消解的不仅是当事人的自尊,更是社会对人格尊严的基本敬畏。这种“审丑”狂欢,实质上是对人性底线的集体冒犯。

警方已锁定全部涉事人员,这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态度。流量经济不应成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任何以伤害他人、扰乱秩序为代价的“创意”,都必须受到法律审视。此事件也警示我们:当流量逻辑不断试探道德与法律的边界时,监管不能缺位,平台更应守土有责。唯有让无底线者付出应有代价,才能遏制此类闹剧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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