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一民营煤矿被停产整顿、罚款200万元
2026年6月2日,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矿:“查该矿财务科《产品产销存情况表》新建煤业2024年全年生产原煤1825684吨,2025年全年生产原煤2342102吨均超过煤矿生产能力(晋能源煤技发[2022]124号文件核定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的10%;2026年3月份月度生产原煤234785吨,4月份月度生产原煤269589吨均超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的10%;属于超能力生产。”;该行为涉嫌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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