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代
26-06-26 20:12

遗失身份证二十年未妥善处理,成都一男子莫名背负330万元债务

云上深夜快递 记者 刘然
2026年6月26日 成都报道

“我从来没有开过公司,怎么突然要承担330万债务?”近日,家住眉山的伍先生专程来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玉林派出所送上锦旗,压在他心头长达一年多的巨额债务冤案终于迎来转机。

伍先生是一名普通工薪阶层,平日里依靠打工维持家庭开支。2025年上半年,一份法院执行裁定书邮寄到家中,彻底打乱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文书显示,伍先生被登记为成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因公司经营欠款纠纷,法院判决他需要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合计330万元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伍先生名下银行卡、理财账户陆续被法院冻结,家庭积蓄无法支取,出行、贷款、子女相关事务均受到严重限制。

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让伍先生一头雾水。他反复确认,从未签署过任何工商注册文件,没有出资、没有分红,更不认识这家公司任何负责人。仔细回忆多年前的经历,伍先生才想起:早在2006年,他曾不慎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当时仅补办了新证,没有报警挂失留存记录,也没有登报声明证件遗失。

经多方查询档案,真相浮出水面:捡拾到遗失身份证的不法分子,冒用伍先生身份信息,在2007年登记设立建筑公司,将他列为股东;2009年又在伍先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股东转让手续。此后该公司产生巨额工程欠款,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依据工商登记信息追加伍先生为被执行人。

由于事件时隔近20年,原始线索缺失,伍先生先后奔走市场监管局、法院,取证、申诉屡屡受阻。2025年10月,走投无路的伍先生前往玉林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王亮受理案件后,全面梳理时间线,多方调取户籍档案、补办身份证记录、工商登记原始材料。经多方协调送检司法鉴定,证实工商档案中所有“伍先生”签名均为他人伪造;同时收集证据证明,多年来伍先生从未在涉案公司领取工资、参与经营、收取任何收益。

民警协助伍先生整理完整证据链,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再审申请,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启动冒名登记核查程序。经过多部门联合核查,相关部门认定伍先生属于身份证被冒用的受害者。目前,法院已裁定中止对伍先生个人财产的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启动撤销虚假股东登记流程。

武侯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1. 身份证遗失后,务必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挂失登记,留存报警回执,有条件可留存登报遗失声明;旧身份证存在被冒用风险。

2. 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身份证照片、手持身份证视频。

3. 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查询本人名下登记企业,及时发现“被法人、被股东”情况。

4. 一旦遭遇身份被冒用登记公司、背负债务,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通过司法鉴定、行政申诉、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警方同时表示,盗用他人身份证件注册公司、逃避债务,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生活手记##头条新闻工作室[超话]##食物语手游[超话]##重返未来1999[超话]##身份证遗失莫名背债330万# http://t.cn/RvQwjrV

发布于 四川